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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電機學院/資訊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畢業口試須知

畢業口試須知(113.07.03起適用new):提口試申請者請務必詳閱口試須知
 
論文格式繕打要點
  1. 封面:
    • 碩士論文 Master Thesis
    • 教學單位名稱中英文(請注意此處寫法)
      • 電機學院學程 College of Electrical and Computer Engineering
      • 資訊學院 資訊學程 College of Computer Science
  2. 書名頁:中英文請依照教學單位名稱與分組填寫,範例:
A Thesis
Submitted to [教學單位名稱]
National Yang Ming Chiao Tung University
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s
for the Degree Program of
Master of Science
in
[主修組別]
 
  • 光電組:Photonics
  • 電控組:Electrical and Control Engineering
  • 電信組:Communications Engineering
  • 資訊組:Computer Science
畢業口試申請須知
  • 重要! 請於口試前三週備齊文件提出口試申請,以利專班幫您向學校申請口試程序,學校口試申請流程未通過前,即使進行口試學校也不會承認,此點請特別留意!
  • 請下載附件壓縮檔,印出其中的檢核表確認自己符合畢業條件(含修畢教育部校園學術倫理教育課程),再將原創性比對的完整報告寄至專班信箱(dpeecs@nycu.edu.tw),以利助理協助審核格式。
  • 請與指導教授以及口試委員協議好口試舉行的時間,並自行借用場地,辦妥後再將口委邀請函填妥寄送至專班信箱,並攜帶完整的口試申請文件至專班啟動流程。
  • 若為口委中有非各大專院校教師者,請填寫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提聘資格認定書,並附上口試委員最新履歷(Curriculum Vitae)(含個人學經歷、學術研究及專長),於口試申請時繳交至專班辦公室。
  • 論文口試的口試委員,專班補助支付學生畢業口試費、交通費之口試委員人數(不含指導教授)上限為三人,第四人及以上之費用請由學生與教授自行負擔。【104.02.05專班委員會修訂】
口試結束後應繳回之文件
  • 口試結束後,請務必與指導教授最終確認論文名稱。若已確定不再修改,請儘快將口試成績資料表和口試評分表一併繳交至專班用印。
  • 用印完成,請將口試成績資料表送至註冊組(註冊組公告之113學年度第1學期繳交學位考成績表截止日為2025/01/23)。
文件名稱 電機學院 資訊學院
畢業口試表單 zip zip
  • 發布日期:113-11-07
  • 更新日期:11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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