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
- 更新日期:115-05-20
- 發布單位:健康心理中心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約用人員職缺外補公告
一、職缺單位:健康心理中心
二、職稱:行政專員
三、工作項目:
(一)公文處理、簽呈發函
(二)預算控管、採購請款
(三)財產管理、修繕處理
(四)各項工作費、工讀金申報
(五)負責各項開會聯繫及會議記錄
(六)協辦專兼任老師及實習生甄選面試
(七)服務兼任諮商師相關事宜
(八)協辦中心各項活動推廣
(九)協助中心志工服務相關事宜
(十)處理臨時交辦事項
四、職缺公告期間:自115年5月20日至115年5月27日止。
五、僱用期間:自奉核可後實際報到日起。
六、月支報酬:依本校約用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39,180元/月起薪)。
七、資格條件:
(一)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專長、相關證照或經歷:具大專院校行政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八、消極資格條件:
(一)不得與本校校長或擬進用之單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關係。
(二)無性別平等教育法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2.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經機關(構)議決1年至4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三)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
九、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十、工作地點:光復校區。
十一、其他:
(一)特別休假:依勞動基準法辦理。
(二)試用期:先予試用3個月為原則,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依規定進用;不合格者,停止進用。
十二、應徵方式:
(一)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請整合為一份檔案):
1.最高學歷證明。
2.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
3.個人自傳、履歷表(含近照、聯絡電話、Email)
(二)上述資料電子檔請於報名期限內:
二、職稱:行政專員
三、工作項目:
(一)公文處理、簽呈發函
(二)預算控管、採購請款
(三)財產管理、修繕處理
(四)各項工作費、工讀金申報
(五)負責各項開會聯繫及會議記錄
(六)協辦專兼任老師及實習生甄選面試
(七)服務兼任諮商師相關事宜
(八)協辦中心各項活動推廣
(九)協助中心志工服務相關事宜
(十)處理臨時交辦事項
四、職缺公告期間:自115年5月20日至115年5月27日止。
五、僱用期間:自奉核可後實際報到日起。
六、月支報酬:依本校約用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39,180元/月起薪)。
七、資格條件:
(一)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專長、相關證照或經歷:具大專院校行政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八、消極資格條件:
(一)不得與本校校長或擬進用之單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關係。
(二)無性別平等教育法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2.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經機關(構)議決1年至4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三)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
九、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十、工作地點:光復校區。
十一、其他:
(一)特別休假:依勞動基準法辦理。
(二)試用期:先予試用3個月為原則,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依規定進用;不合格者,停止進用。
十二、應徵方式:
(一)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請整合為一份檔案):
1.最高學歷證明。
2.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
3.個人自傳、履歷表(含近照、聯絡電話、Email)
(二)上述資料電子檔請於報名期限內:
1.E-mail至承辦人信箱:chenhung@nycu.edu.tw (汪承宏資深心理師)。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職缺單位+職稱,姓名」(例:應徵人事室第二組行政專員,王小明),如於報名期間內需更新資料者,請於更新郵件主旨中註明「報名資料第○次更新,請以此封文件為主」。
2.或郵寄至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健康心理中心、汪承宏資深心理師)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三)擇優通知面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三、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所訂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事。
十四、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光復校區(總機03-5712121)轉(分機號碼51320)(汪承宏資深心理師)。
十五、備註:
(一)正取1名,得備取至多2名。
(二)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
(三)擇優通知面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三、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所訂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事。
十四、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光復校區(總機03-5712121)轉(分機號碼51320)(汪承宏資深心理師)。
十五、備註:
(一)正取1名,得備取至多2名。
(二)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