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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國際事務處

獎學金

  • 法規修正日期:114-09-11
  • 更新日期:114-09-12
  • 發布單位:境外生事務一組
114年華僑協會總會僑生獎學金暨助學金(大學部)
一、申請資格:
(1) 二年級至修業年限內之僑生,獎學金申請:113學年成績總平均成績80分以上、操行成績75分以上者;助學金申請:113學年成績總平均成績、操行成績75分以上。
(2) 114學年度未享有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助學金等。

二、補助原則:
(1)員額各一,獎學金2萬元、助學金1萬元,獎助學金請擇一申請。
(2)受獎生須出席頒獎典禮,未出席者將註銷獎勵;頒獎典禮於11月23日(日)臺北市大直典華舉行。

三、申請資料:
(1) 完成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k5VCztk821HeYfTCA
(2) 僑生獎學金暨助學金申請表
(3) 113學年度學業成績單(百分制,可至「註冊組網頁-法規處」查詢核對成績),操行成績單(可至生輔組網頁申請)
(4) 僑生:護照影本及僑居證件影本;港澳生:護照及永久性居民身分證件影本
(5) 學生證影本
(6) 申請助學金者請提供本年度清寒證明
(7) 本年度未領其他獎助學金或濟助證明之切結書
(8) 本學期在學證明或本學期已繳學雜費之收據影本

四、申請截止:
114年9月30日(二)16時前,繳交至陽明校區-國際處、光復校區-行政大樓境外二組 郭先生,逾期或資料不全者視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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