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專區
電機學院博士班-修業規定
專業科目,可否修習外院或外校課程?
依修業規章:
(一)、非逕博生:應修滿專業科目18學分(含抵免學分)。其中至少12學分必須是電機學院內各研究所開設之課程。
(二)、逕博生:應修滿專業科目24學分(含逕博前修讀之學分),其中至少18學分必須是電機學院內各研究所開設之課程。
(三)、專業科目必須由指導教授及班主任核可後始列入。
(四)、博士生必修電機學院內各研究所開設之專題研討或專題演講或論文研討或生醫工程特論等二學期(不計入畢業學分數)並通過及格。逕博生可將修過之上述課程一併列入計算。
非逕博生可抵免學分數上限為6學分、大學逕博生可抵免學分數上限為12學分;
註:若是外校專業課程,請先行填校際申請單向課務組申請。
(一)、非逕博生:應修滿專業科目18學分(含抵免學分)。其中至少12學分必須是電機學院內各研究所開設之課程。
(二)、逕博生:應修滿專業科目24學分(含逕博前修讀之學分),其中至少18學分必須是電機學院內各研究所開設之課程。
(三)、專業科目必須由指導教授及班主任核可後始列入。
(四)、博士生必修電機學院內各研究所開設之專題研討或專題演講或論文研討或生醫工程特論等二學期(不計入畢業學分數)並通過及格。逕博生可將修過之上述課程一併列入計算。
非逕博生可抵免學分數上限為6學分、大學逕博生可抵免學分數上限為12學分;
註:若是外校專業課程,請先行填校際申請單向課務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