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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安與智財權
- 更新日期:113-11-14
- 發布單位:資訊技術服務中心
資安教育訓練公告內容
【資訊技術服務中心】依據資通安全法,教職員工應接受資安教育訓練
由於本校之資安責任等級為B級, 依據資通安全管理法之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之要求:
主管及一般使用者:每人每年應接受3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
資通安全專職(責)人員以外之資訊人員(如:單位網管、資訊中心人員、系統負責人、單位資安窗口):每人每年接受3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且每2年至少接受3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或「資通安全職能訓練」。
資通安全專職(責)人員:每人每年至少接受12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或「資通安全職能訓練」。
教職同仁可選用以下線上平台完成教育訓練,亦可參加其他資安相關課程:
本校【E3數位教學平台】=>【校內資源】=>【資訊安全與個資保護教育訓練課程】進入觀看教學影片並完成評量,成績及格後始可取得學習時數,及格分數為70分。
e等公務園學習平台,選擇資安通識課程或資安專業課程
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
若參加非本中心辦理之課程,屆時需將相關上課佐證上傳至資安教育訓練系統中。
上傳佐證之方式:由「單一入口」登入「資訊中心」中的「單位資訊管理系統」,並點選「登記個人訓練紀錄」上傳。
詳細之資安教育訓練說明請參考本中心網站:https://it.nycu.edu.tw/it/ch/app/artwebsite/view?module=artwebsite&id=6953&serno=d9033ddd-5439-41f6-9d9a-908126eb080c
聯絡資訊:
林小姐 #31727 / hmlin@nycu.edu.tw
曾小姐 #52886 / yjtzeng@nycu.edu.tw
張小姐 #31706 / cxxuan@nycu.edu.tw
由於本校之資安責任等級為B級, 依據資通安全管理法之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之要求:
主管及一般使用者:每人每年應接受3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
資通安全專職(責)人員以外之資訊人員(如:單位網管、資訊中心人員、系統負責人、單位資安窗口):每人每年接受3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且每2年至少接受3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或「資通安全職能訓練」。
資通安全專職(責)人員:每人每年至少接受12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或「資通安全職能訓練」。
教職同仁可選用以下線上平台完成教育訓練,亦可參加其他資安相關課程:
本校【E3數位教學平台】=>【校內資源】=>【資訊安全與個資保護教育訓練課程】進入觀看教學影片並完成評量,成績及格後始可取得學習時數,及格分數為70分。
e等公務園學習平台,選擇資安通識課程或資安專業課程
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
若參加非本中心辦理之課程,屆時需將相關上課佐證上傳至資安教育訓練系統中。
上傳佐證之方式:由「單一入口」登入「資訊中心」中的「單位資訊管理系統」,並點選「登記個人訓練紀錄」上傳。
詳細之資安教育訓練說明請參考本中心網站:https://it.nycu.edu.tw/it/ch/app/artwebsite/view?module=artwebsite&id=6953&serno=d9033ddd-5439-41f6-9d9a-908126eb080c
聯絡資訊:
林小姐 #31727 / hmlin@nycu.edu.tw
曾小姐 #52886 / yjtzeng@nycu.edu.tw
張小姐 #31706 / cxxuan@ny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