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因故致未能執行計畫或資格不符第三點規定者,除情形特殊經國科會同意得繼續執行外,須辦理計畫註銷、終止、暫停執行、移轉至新任職機構、更換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
由計畫主持人至國科會網站以研究人員身分登入上線辦理,依計畫線上變更申請【網頁變更選項:計畫註銷(包含計畫通過後未執行-註銷計畫,計畫執行過程中不再執行-終止計畫) 】及校內作業程序【印出「計畫變更申請表」及上傳附件(原核定清單及相關附件)各1份,經計畫主持人及單位主管簽章後,送主計室、計畫業務組、陳核至研發處決行後申請表紙本送至計畫業務組(線上傳送)。】向國科會辦理計畫註銷或計畫終止。待國科會回函通知,請系所助理收辦,經計畫主持人、單位主管、一級主管簽章後,會簽主計室、計畫業務組、陳核至研發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