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更新日期:113-12-12
- 發布單位:儀器資源中心
【儀器資源中心重要訊息】校內使用計畫轉帳方式說明更新(全校適用)
配合學校主計室規定,校內計畫經費移撥自即日起需填送統一格式表單,日後繳交本中心各項儀器使用費,請依使用之儀器屬性(國科會基礎研究核心設施、陽明校區公共儀器、交大校區共同儀器),請至「表單下載」並填送對應之經費移撥申請單。
填寫說明如下:

請至會計網路請購服務系統取號:選十五萬元(含)以下直接核銷,新增受款人選內部轉帳(受款人代碼與名稱會自動帶入「內部轉帳」,不須更動)。資料登錄完成後,需印出支出憑証黏存單(黏存單不須核章)。
填寫說明如下:

一、
表單需填寫以下欄位:- 填報日期
- 經費移出:請填寫單位名稱、計畫代碼、請購編號(詳見說明二)、金額。
- 經費移撥說明:
- 申請內容或項目:本中心表單均已預填,請勿逕行刪改
- 若使用國科會計畫付費,一律需開收據,繳款人抬頭請務必填移出計畫編號(即校內經費編號)。
- 使用國科會基礎研究核心設施者,若使用國科會計畫付費,請另註明付費之計畫編號(即MOST/NSTC計畫編號)。
- 經費撥入:請填寫金額。
二、
請購編號:請至會計網路請購服務系統取號:選十五萬元(含)以下直接核銷,新增受款人選內部轉帳(受款人代碼與名稱會自動帶入「內部轉帳」,不須更動)。資料登錄完成後,需印出支出憑証黏存單(黏存單不須核章)。
三、
繳費時,請完整檢附:- 繳款通知單
- 校內單位經費移撥申請表
- 經費移出單位須完成核章:承辦人(教職員)、計畫主持人、一級主管(學院院長)、校長或授權代簽人(學院院長)
- 請購系統印出之支出憑證黏存單(不須核章)
四、
以上文件與核章齊備後,請送至儀器資源中心辦理銷帳。- 國科會基礎研究核心設施使用費、交大校區共同儀器使用費→請送交大校區儀器資源中心。
- 陽明校區公用儀器使用費:請送陽明校區儀器資源中心→研發處→主計室。
如有疑問請聯絡中心人員:
- 交大校區 分機 31534
- 陽明校區 分機 62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