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跨專業長期照顧與管理碩士學位學程
研究生學位考試注意事項
研究生學位考試注意事項
113學年度修正
一、歷年成績單申請
請至行政大樓三樓註冊組外的申請機台自行投幣影印『歷年成績單(中文)』。
二、線上申請學位考流程
- 學位考申請需經指導教授同意後方能辦理學位考試,並事先確認口試日期、地點、口試委員(委員資格需符合『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研究生學位授予作業規章』(附件一)),若口試委員需要身分審核者,請提供選擇口試委員之緣由、委員資料,於學程會議上提案審核。
- 申請學位考試的研究生請至本校校務系統登錄進行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作業(「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單一入口網→校務連結系統→陽明校區」,點選「校務資訊/課務系統/學位考申請」連結,填報申請資料。)
- 線上填報完成後請列印申請書並填妥,經申請人本人及指導老師簽章後,請於學程辦公室指定時間(開學後第二週、第八週、第十六週)逕送學程辦公室資格審核。
- 完成申請後,若有任何更動(如更改口試日期、更換口試委員),請至學位考申請頁面進行更新,並立即告知辦公室,最遲於口試前兩週提交相關文件至辦公室(如研究所學位考試委員名冊異動申請書(附件二))。
- 如若口試委員需要委員聘書,請同學於口試前自行至學位考申請頁面下載。
- 已於前學期申請過學位考但當學期未舉行者,下學期須重新至線上進行學位考申請,並依上述流程重新申請。
三、申請學位考應備文件
- 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書
- 歷年成績單
- 當學期修課證明:本學期尚有修課始符合修滿應修學分及畢業條件者需檢附。
四、舉行學位考口試應備文件
- 學位考試成績總表(附件三)
- 論文審定同意書(附件四)
- 口試成績表(委員用)(附件五)
- 論文原創性比對結果(操作說明請參考附件六)
五、請領學位考費用應備文件
- 學位考試委員口試費:碩士班每生每位指導教授支給4,000元;口試委員支給1,000 元,由學程統一支應(若研究生欲先代墊費用,請填寫學位考試口試委員費印領清冊(附件七))。
- 學位考試校外委員交通費: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報支,請研究生於口試前與委員確認是否需要申請交通費(需註明起訖地點)。
六、繳交考試成績單與紙本論文
- 當學期口試完畢者,請於學期結束前一週繳交「學位考試成績資料總表」至辦公室,以俾於期限內送達註冊組。
- 學位論文紙本之繳交期限為舉行學位考試日的次學期開學前最後一個工作日,逾期未交論文紙本且未達修業年限者,次學期仍應註冊。
七、其他注意事項
- 論文格式請參考『長照學程_學位論文格式範本』(附件八)、『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格式規範』(附件九),浮水印加入操作請參考『圖書館浮水印說明』(附件十)。
- 實體口試者,如需借用教室,請提前兩週至所辦確認可用之教室。
- 口試委員若需要申請優惠停車,請於口試前提供口委姓名、車號給辦公室。
- 上述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學位考相關規定請參照「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研究生學位授予作業規章」
1140204學位考SOP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研究生學位授予作業規章En20240130(附件一)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研究所學位考試委員名冊異動申請書(陽明校區)(附件二)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成績資料表(總表)(附件三)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碩士學位論文審定同意書(附件四)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成績表(口試委員用)(附件五)
Turnitin原創性比對系統教育訓練(附件六)
學位考口試費印領清冊(附件七)
長照學程_學位論文格式範本(附件八)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格式規範(附件九)
圖書館論文浮水印教學(附件十)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研究生學位授予作業規章En20240130(附件一)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研究所學位考試委員名冊異動申請書(陽明校區)(附件二)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成績資料表(總表)(附件三)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碩士學位論文審定同意書(附件四)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成績表(口試委員用)(附件五)
Turnitin原創性比對系統教育訓練(附件六)
學位考口試費印領清冊(附件七)
長照學程_學位論文格式範本(附件八)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格式規範(附件九)
圖書館論文浮水印教學(附件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