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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國際事務處

獎學金

  • 法規修正日期:112-09-14
  • 更新日期:114-02-04
  • 發布單位:境外生事務一組
僑委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大學部、研究所)
即日起開始受理獎助學金申請
相關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
1. 就讀國內大專以上校院在學僑生及港澳生(大學、研究所二年級以上始得申請;大學一年級得以師大僑先部秋季班結業成績申請)
2. 未領取僑委會「113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
3. 本獎助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延畢及研究所一年級在學僑生,均不得申請。
4. 需持有本會i僑卡
   (1)一般僑生請至僑委會網站申請 (2)港澳生請與境外組承辦人聯繫,代為申請i僑卡

二、申請方式:
1. 申請學生需於114年2月25日(二)前至僑委會「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線上填寫申請資料,填妥後匯出申請表及相關證件黏貼單(請依說明勾選、妥善黏貼並簽名),並檢附112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申請僑生如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女者,應檢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倘為清寒家庭子弟,併提供清寒證明),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2. 請填寫Google表單 (https://forms.gle/PZB3btKKTgy3aPmp7) ,並於114年2月25日(二)16:00以前完成,未填寫表單者,不受理獎學金申請。
3. 請於114年2月25日(二)16:00以前繳交下列紙本申請文件至國際處 境外組,逾時不候
   
三、申請文件:
1. 由僑委會申請系統列印之申請表
2. 相關證件黏貼單(學生證&居留證)
3. 112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百分制)
4. 112學年度操行成績單
 ----在校生請由至陽明交通大學首頁/單一入口/陽明校區/校園生活/學務處資訊系統/學生活動紀錄表,即可查詢、下載及列印。
5. 郵局或玉山存摺封面影本1份
6. 申請僑生如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女者,應檢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
7. 倘為清寒家庭子弟,請提供清寒證明

*(申請僑生如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女者或清寒家庭子弟,請檢附資料於申請表;如無檢附視為一般申請條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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