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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總務處

出納服務

  • 更新日期:112-10-18
  • 發布單位:出納一組
收到本校支票,但不慎遺失,應如何處理?
1、 如係遺失未逾開票日一年之支票: 請先電洽本校出納組確認該遺失支票之擔當付款行為玉山銀行新竹分行或台灣銀行竹科分行,再至該行填具「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與「遺失票據申報書」各1式3份。當事人本人(公司須為負責人)或委託他人(須附委託書)攜帶身份證(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影本)、印章前往銀行辦理掛失止付手續後,取具該行已核章之「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再至本校申請補開支票。

2、 如係遺失逾開票日一年之支票: 請逕至出納組網頁「表單下載」填寫「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支票逾期補發申請書」用印完成後,寄至出納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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