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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4-09-08
- 更新日期:114-09-08
- 發布單位:事務一組
【事務一組】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單位) 徵約用人員【職稱:行政專員 】1名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單位) 徵約用人員【職稱:行政專員 】1名
一、職稱:行政專員
二、工作項目:(依業務需求填寫)
一、職稱:行政專員
二、工作項目:(依業務需求填寫)
(一)活動中心、膺才廳及戶外場地借用管理。
(二)校際活動協調連繫。
(三)學位服管理。
(四)庫房管理。
(五)公文收發管理。
(六)事務機器管理。
(七)協助清潔景觀履約管理。
(八)協助電信系統總機業務。
(九)其他交辦事項。
(十)配合總務處業務需求進行工作輪調。
三、公告期間:自114年09月08日至114年09月15日止
四、僱用期間:自奉核可後實際報到日起(至○年○月○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復薪之前1日止)。
五、待遇:依本校約用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39,180元/月起薪)。
六、資格條件:
四、僱用期間:自奉核可後實際報到日起(至○年○月○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復薪之前1日止)。
五、待遇:依本校約用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39,180元/月起薪)。
六、資格條件:
(一)學歷:大學以上畢業。
(二)專長、相關證照或經歷:
1.大學畢業以上。
2.熟悉microsoft office作業軟體,具系統管理能力。
3.熟悉戶外場地借用管理業務、學位服管理等業務。
4.具備獨立執行能力,品德操守良好、熱忱、耐心及溝通協調能力。
5.能配合業務需要輪調。
七、消極資格條件:
(一)不得與本校校長或擬進用之單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關係。
(二)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2.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經機關(構)議決1年至4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三) 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
八、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或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等)
九、上班地點:■陽明校區
十、其他:
九、上班地點:■陽明校區
十、其他:
(一)特別休假:依勞動基準法辦理。
(二)試用期:先予試用3個月為原則,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依規定進用;不合格者,停止進用。
十一、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14年09月15日前Email至
(電子郵件:clwang111@nycu.edu.tw)或郵寄至■「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總務處事務一組、王進力)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一)最高學(經)歷。
(二)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三)個人自傳、履歷表。
※擇優通知面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二、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所訂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事。
十三、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陽明校區)(02)28267000轉(分機號碼67026) (王進力)。
十三、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陽明校區)(02)28267000轉(分機號碼67026) (王進力)。
十四、備註:
(一) 正取1名,得備取至多2名
(二)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
- 聯絡人: [ 王進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