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補助
- 更新日期:113-03-15
-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處
【補助對象】
課外活動輔導組輔導之學生社團(不含綜合性及任務性社團)。
【補助類型及額度】
- 評鑑補助
- 評鑑成績優等社團:每學期2倍基數補助金額。
- 評鑑成績甲等社團:每學期1倍基數補助金額。
- 評鑑成績乙等社團:每學期2/3倍基數補助金額。
- 新成立尚未評鑑社團:第一年每學期1/2倍基數補助金額。
- 112-2基數為8,000元。
- 社師補助
- 陽明校區
- 校外老師需有到校教學之事實,經向校方申請並查核通過後方得聘任。
- 經費補助方式為每名老師每學期10堂課、每小時600元、每堂課2小時,總計12,000元為上限。
- 社團聘請校外指導老師上課次數5次以上; 每次授課人數或前一學期社員人數未達10人不予補助或酌減補助堂數。
- 交大校區
- 社團指導老師職責為輔導社團運作,以 1 名為原則,並得兼任常態授課老師。
- 112-2額度為每學期6,000元。
- 採實報實銷(單堂上限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表),並於申請社課活動時填寫「講師聘請表」。
- 陽明校區
- 專案補助
- 針對全(跨)校性或代表學校參加之活動,或其他維持社團運作必要需求之補助。
- 陽明校區
- 於每學期收件截止日前(上學期為10月中旬/下學期為3月底),提交企劃書,經審查小組審核後核定補助額度。
- 交大校區
- 請檢附企畫書(含預算表)洽課外二組社團輔導員。
- 可補助項目
- 郵費:需索取購票證明。
- 影印:需提供影印範本。
- 文具:限活動使用。
- 食材:限教學使用。
- 鐘點費:申請活動時檢附「講師申請表」(第一次申請須附存摺封面),陽明校區學生社團請填寫線上表單(請點連結),並通知各屬性輔導員。
- 出席費:申請活動時檢附「講師申請表」(第一次申請須附存摺封面)。
- 保險費:檢附保單及保險名單。
- 交通費:租車、大眾運輸購票證明。
- 6,000元以上物品:列入學校財產控管,購買前須經課外組核准。
- 不可補助項目
- 名片:個人物品非公務用途。
- 獎品:不得餽贈。
- 紀念品:不得餽贈。
- 計程車:非大眾運輸。
- 校內場地費。
- 聯誼性活動:迎新宿營、迎新(送舊)茶會、晚會或其他方式之聯誼活動。
- 其他非必要用途或易淪為個人使用之物品。
- 合格的單據類型如附表。
- 單據發票:抬頭「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統編「87557573」
- 申請活動時須將補助項目及額度列出。
- 活動結束「7個工作日內」檢附單據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