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進人員報到體格檢查
- 更新日期:115-03-12
-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處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實驗室特殊作業暨一般作業人員體檢須知
一、法令依據
-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規定,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另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者,應施行特殊體格檢查,因此新進員工務必完成體格檢查。
- 交大校區之新進人員,於報到日前應完成一般體格檢查,於報到當日持體格檢查報告「影本」,繳交至衛生保健組。
- 陽明校區之新進人員,於報到日前應完成一般體格檢查,並將體檢報告(PDF檔)上傳至「新進離退管理系統」,方完成新進員工報到程序。
(各醫院體檢作業皆須7-30個工作日,敬請提早作業時間,以免影響當日報到完成之權益)
二、適用原則
二、適用原則
- 非實驗室及一般行政人員應完成「一般體格檢查」。
- 於實驗室、試驗室、實習工場 、試驗工場工作,但未涉及特殊危害健康作業者應完成「一般體格檢查」。
- 從事特殊危害健康作業者(ex實驗室、動物中心),凡工作內容涉特殊危害因子者,需接受「一般體格檢查」及 「相對應之特殊體格檢查」。
三、體格檢查時效
- 檢查報告之有效期限,應符合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7條規定,即未滿 40 歲,每 5 年 1 次;年滿 40 歲未滿 65 歲,每 3 年1 次;年滿 65 歲,每年 1 次。
四、體格檢查費用
- 於報到日前應完成一般體格檢查,體格檢查費用全額由員工自付。
五、體格檢查醫院
- 體格檢查須符合勞動部職安署認可的醫療機構才是有效報告,請務必先至「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網站查詢。
六、體檢項目及注意事項
- 作業經歷、既往病史、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健康問卷調查。
- 身高、體重、腰圍、視力、辨色力、聽力、血壓及身體各系統或部位之理學檢查。
- 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
- 尿蛋白及尿潛血之檢查。
- 血色素及白血球數檢查。
- 血糖、血清丙胺酸轉胺(ALT)、肌酸酐(creatinine)、膽固醇、三酸甘油脂之檢查、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
- 檢查前6-8小時請禁食(若需服藥,請不要超過100ml)。
七、繳交之文件格式
- 可持勞動部認可之醫療機構報告格式繳交,或攜 新進教職員工一般體格檢查表(中文版) /新進教職員工一般健康檢查紀錄表(英文版) 至醫療機構請醫事人員填寫並核章。
八、陽明校區合作協助健檢機構
- 中心綜合醫院,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77號10樓,(02)2781-8666#54陳小姐
請事先預約,詳細檢查注意事項與收費,依健檢中心公告為準♦中心綜合醫院體檢注意事項
九、承辦單位
- 交大校區-黃薏珺護理師 (03)571-2121轉51102 ,e-mail address:genine@nycu.edu.tw
- 陽明校區-姚正容護理師 (02)2826-7000轉62358,e-mail address:maggie1102@ny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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