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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生事務處

新進人員報到體格檢查

  • 更新日期:115-03-12
  •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處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實驗室特殊作業暨一般作業人員體檢須知
一、法令依據
  •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規定,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另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者,應施行特殊體格檢查,因此新進員工務必完成體格檢查。
  • 交大校區之新進人員,於報到日前應完成一般體格檢查,於報到當日持體格檢查報告「影本」,繳交至衛生保健組。
  • 陽明校區之新進人員,於報到日前應完成一般體格檢查,並將體檢報告(PDF檔)上傳至「新進離退管理系統」,方完成新進員工報到程序。
     (各醫院體檢作業皆須7-30個工作日,敬請提早作業時間,以免影響當日報到完成之權益)

二、適用原則
  • 非實驗室及一般行政人員應完成「一般體格檢查」。
  • 於實驗室、試驗室、實習工場 、試驗工場工作,但未涉及特殊危害健康作業者應完成「一般體格檢查」。
  • 從事特殊危害健康作業者(ex實驗室、動物中心),凡工作內容涉特殊危害因子者,需接受「一般體格檢查」及  「相對應之特殊體格檢查」。
三、體格檢查時效
  • 檢查報告之有效期限,應符合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7條規定,即未滿 40 歲,每 5 年 1 次;年滿 40 歲未滿 65 歲,每 3 年1 次;年滿 65 歲,每年 1 次。
四、體格檢查費用
  • 於報到日前應完成一般體格檢查,體格檢查費用全額由員工自付。
五、體格檢查醫院
六、體檢項目及注意事項
  • 作業經歷、既往病史、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健康問卷調查
  • 身高、體重、腰圍、視力、辨色力、聽力、血壓及身體各系統或部位之理學檢查。
  • 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
  • 尿蛋白及尿潛血之檢查。
  • 血色素及白血球數檢查。
  • 血糖、血清丙胺酸轉胺(ALT)、肌酸酐(creatinine)、膽固醇、三酸甘油脂之檢查、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
  • 檢查前6-8小時請禁食(若需服藥,請不要超過100ml)。
七、繳交之文件格式
八、陽明校區合作協助健檢機構
  • 中心綜合醫院,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77號10樓,(02)2781-8666#54陳小姐
請事先預約,詳細檢查注意事項與收費,依健檢中心公告為準♦中心綜合醫院體檢注意事項 
九、承辦單位
  • 交大校區-黃薏珺護理師 (03)571-2121轉51102 ,e-mail address:genine@nycu.edu.tw
  • 陽明校區-姚正容護理師 (02)2826-7000轉62358,e-mail address:maggie1102@ny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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