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課程選課說明
- 更新日期:114-02-14
- 發布單位:教學二組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體育課程選課說明
(113-2課表請參考附件)
一、一年級體育課以隨班上課為原則,且不得上網改選,如有特殊情況,需先經系上審核後,再向體育教育中心提出申請,二、三年級實施興趣選項分組教學,四年級採興趣選修。
二、二、三年級興趣選項第一階段選課開放二、三年級同學優先選擇規定時段之課程,第二階段則開放二、三、四年級同學自由選課。
三、選課規定:
(一)二、三年級選課規定:
- 第一階段選課應按體育課程時間表內所列時段選課,不得選填其他時段(例:土木 3A限選T56時段及其他供二三年級共同修習各組課程)。
- 二、三年級原則採分班編組,男女合班上課;唯女生組體育不開放男生選課。
- 交大校區二、三年級體育選課適用一學年,第二學期體育課由體育教育中心設定與第一學期相同,第二學期如有特殊狀況,得逕行上網改選體育;欲改選體育課程需先行將原先的體育課程退選,方可再改選其他體育課程。
- 二、三年級未選課者視同缺修體育(初選未選上且未辦理補選者亦同)。
- 修習交大校區開設之高爾夫球課程同學,需自行前往上課地點、自備球桿及自付練習場費用。 (上課地點:高仕高爾夫竹科練習場-新竹市東區湖濱三路1號,電話:03-5678928)
(二)四年級選修課程規定:
- 選修體育僅適用一學期,下學期應再辦理選課一次。
- 體育選修課程限大四以上學生選修(含研究所學生),每學期只能修習一門體育選修課程。
(三)「適應體育」選課規定:身心障礙或持有醫院證明不宜上一般體育課者,需向體育教育中心申請統一編入「適應體育」上課。
(四)校隊選課規定:校隊課程僅供校隊同學選修,非校隊不得選修,新加入校隊之學生,需經教練同意開具名單統一由體育教育中心辦理加選手續。
(五)課程內容大綱及上課地點公佈於網際網路選課系統(https://course.nycu.edu.tw/)。
(六)最高人數限制如課表,人數未達5人時停開。
(七)所有課程於第一次上課點名時,無故缺席者視同退選。如對退選有疑義者,得向體育教育中心提出申訴。
四、體育課修課一般規定:
(一)根據本校共同課程通則,第4條第三點其他必修課程:1.體育課程0學分,六學期。(111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核備111.9.29)
(二)大四體育課選修1學分,是否計入學系最低畢業學分數,由各學系自訂,惟體育及護理選修合計至多四學分(109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則」通過)。
(三)大一、大二、大三每學期均需修習體育課,但因身體受到嚴重傷害或重病等特殊事故造成缺修者,經體育教育中心同意後,得於次學期補修。如延長修業年限屆滿無法補修時,應令退學。重修體育課者,任一學期至多修習二門體育,請於學校規定之加退選截止日前逕行至體育室辦理加選。
(四)關於體育選課詢問電話: 陽明校區請洽分機62209 ;交大校區請洽分機51001。
(四)校隊選課規定:校隊課程僅供校隊同學選修,非校隊不得選修,新加入校隊之學生,需經教練同意開具名單統一由體育教育中心辦理加選手續。
(五)課程內容大綱及上課地點公佈於網際網路選課系統(https://course.nycu.edu.tw/)。
(六)最高人數限制如課表,人數未達5人時停開。
(七)所有課程於第一次上課點名時,無故缺席者視同退選。如對退選有疑義者,得向體育教育中心提出申訴。
四、體育課修課一般規定:
(一)根據本校共同課程通則,第4條第三點其他必修課程:1.體育課程0學分,六學期。(111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核備111.9.29)
(二)大四體育課選修1學分,是否計入學系最低畢業學分數,由各學系自訂,惟體育及護理選修合計至多四學分(109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則」通過)。
(三)大一、大二、大三每學期均需修習體育課,但因身體受到嚴重傷害或重病等特殊事故造成缺修者,經體育教育中心同意後,得於次學期補修。如延長修業年限屆滿無法補修時,應令退學。重修體育課者,任一學期至多修習二門體育,請於學校規定之加退選截止日前逕行至體育室辦理加選。
(四)關於體育選課詢問電話: 陽明校區請洽分機62209 ;交大校區請洽分機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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