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4-09-03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一組
勞動部修正發布「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部分條 文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1.修正重點:為避免事業單位重複申請核准登記之困擾及配合相關法規名稱修正及法規用語之一致性,修正該辦法第五條、第六條及第七條之內容。另現行辦法之緩衝期限已過,無規範之必要,爰予刪除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 2.若對於本次修法內容有相關問題,請洽詢勞動部賴昱丞承辦人員,電話:(02) 89956666分機8123。
更新日期:112-10-13
發布單位: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
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職業安全衛生法